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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員冷對老總獻花被炒

「三八」婦女節的一束鮮花給在東莞某私企工作的董小姐惹了不小的禍,這束鮮花使得她被公司炒了魷魚。因為送花的人是公司的老總,而她在接花時態度冷淡。日前,東莞勞動仲裁庭裁定該處分不合理,並撤銷了開除的處分。

  在「三八」婦女節時,為了對辛苦工作的女員工有所表示,該公司孫總特意買了束鮮花,借此向所有女員工表示慰問。當天上午孫總來到董小姐的辦公桌前,親手獻上了鮮花。

  董小姐是公司的業務骨幹,孫總一直對她很欣賞。此時,她正在全神貫注地在電腦前處理著文件,看見老總的花,她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了聲「謝謝」,便將鮮花放在一旁,繼續工作。在幾個隨從人員面前,孫總很是尷尬,他又拍了拍董小姐的肩膀提醒她。董小姐仍然沒有反應過來,只是對他友好地笑了笑,就又繼續專心工作。

  董小姐的反應使孫總的好心情一掃而光,準備好了台詞也沒法說出來,甩頭走了。

  對公司寒心勝訴後辭職

  幾天後,公司以董小姐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尊重領導為由,將董小姐開除了。董小姐對此頗為不滿,自己又不知道老總的計劃,糊里糊塗地就被「炒」了,於是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對此,仲裁庭認為,開除是企業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且屢教不改的職工給予的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國務院於1982年發佈的《企業職工獎勵條例》第十一條列舉了職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許多情況,但不尊重領導不屬於違反勞動紀律的範疇。最後,仲裁庭裁定該公司處分董小姐的理由不充分,撤銷了公司對董小姐開除的決定,恢復公司與董小姐的勞動關係。

  董小姐勝訴後,無意在該公司繼續任職,很快離開了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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