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抑鬱患者僅一成吃藥 不良反應是停藥主因

俄國著名生理學家巴甫洛夫曾指出:「一切頑固、沉重的抑鬱和焦慮,足以給各種疾病大開方便之門。」而與抑鬱、焦慮抗衡的藥物,好處自不待言。11月21日,美國霍華德·休斯研究所專家、諾貝爾獎得主琳達·巴克等3名研究人員公佈的研究結果稱,抗抑鬱藥能延長線蟲壽命。


儘管這一研究結果並不能說明它能直接延長人的壽命,但抗抑鬱藥對於提高生活質量的功效卻是有目共睹的。

  抗抑鬱藥被患者冷落

  遺憾的是,雖然我國抑鬱症患者已經超過2600萬,但只有大約10%的人接受了藥物治療。中華醫學會精神病學分會主任委員周東豐教授認為,由於人們常把抑鬱症看作意志薄弱的表現,或過多強調抑鬱症是精神壓力的結果,導致患者片面地以為如果加強了個人修養或者解決了現實問題,抑鬱症自然就會迎刃而解。「實際上,抑鬱症的原因更多是生物學上的———一般占50%以上,因此藥物治療很有必要。」北京安定醫院臨床心理科的林濤表示,抗抑鬱藥物可以改善神經元的可塑性,緩解抑鬱狀態。對於重度抑鬱患者來說,必須用藥;對於輕度抑鬱患者,可以先心理治療,必要時再用藥。

  不良反應是停藥主因

  不能堅持服用,是抗抑鬱藥在應用中的又一個難題。中華醫學會、北京大學的聯合調查顯示,我國44%的抑鬱症患者擅自停藥或減藥。對此,林濤表示,一方面由於一些患者在服藥初期出現了嘔吐、腹瀉等副作用,「但其實服用一段時間後症狀會自然消失。」另一方面則是患者服藥後沒有馬上見效。「一般來說,抗抑鬱藥物在服藥三周後才會起效。但患者治病心切,往往沒過一兩個星期就對藥效產生了懷疑。」

  合用藥物須謹慎

  在用藥方式上,林濤表示,一般地,以2—3個月為1個療程,1個療程之後病情會得到很大程度緩解。首次發作者在病情緩解之後,還得堅持用藥6個月;第二次發作則須在病情緩解後服藥2—3年;如第三次發作,就需終身用藥了。

  此外,還有調查顯示,近60%的抑鬱症患者至少同時服用兩種藥物,這很容易導致不良反應。如維生素C和某些抗抑鬱藥物合 用會增加胃腸道出血危險;「三環類抗抑鬱藥和心腦血管疾病的藥物合用同樣很危險,所以用藥前一定要向醫生咨詢。」林濤說。
返回列表